爱情是什么能够带来什么?
August 19, 2010 in 精神分析-心理学-人类学
昨天写了“爱情是什么?”的帖子,把爱情定义为从原始的性发展而来,并在过程中扬弃了性的本源而加入了异性的生活慰籍又演变成为来自异性的精神慰籍。这又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我想这可以帮助我们回答几个重要的问题:
- 爱情真的一定要指向“性”吗?那么“性”就是爱情吗?
爱情一定指向性,而且其最初的本源一定指向那种以繁衍为目的的真实的性,这是爱情最根深蒂固的符号意义,不会改变。虽然在爱情史上在这层核心上添加了无数东西,但是这个核心仍然放射着光芒。
根据这个回答,很多东西不能完全展现成为绝对和纯粹的爱情。例如不是以繁衍为目的的性,只能满足与爱情相联系的欲望;而不考虑性和忽略性的精神爱情,又往往如无本之木一般充满了危险。不过我认为很多时候精神爱情也是爱情,因为其中包含了另外一种变化了的以繁衍为目的的性,那就是精神上的交合,以及繁衍出新的精神。
- 爱为什么总是外向性的,而且指向的往往是曾经的陌生人?
首先回到爱根本上对“性”的指向来解释这个问题,人不能和自己完成性生活,自我精神繁衍也不可能;而对家庭关系中的成员,往往受限于长期以来的伦理因素,乱伦的家庭内部关系通常最终也不融洽,那是因为爱永远是和恨联系在一起的。这个话题可以稍后再说。
即使撇开伦理道德的因素,也很难将精神上的爱指向家庭关系的成员;那是因为父母代表了对自己施虐的超我、兄弟姐妹根本就是自我的等同、而子女身上往往投射有本我的某种实现。恋父或者恋母的人可能需要某种超我的补偿,但是没人有兴趣强加自己形成施虐超我的根本来源永远在生活中。反而爱上兄弟姐妹和子女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是这样的慰籍不能有互补的作用,从外界得到完整互补的可能性可以更大。
- 为什么爱情是那么迷人又是那么割舍呢?
那就是前面提到的“精神互补”。家庭成员可能在某些方面可以提供精神的补充,但是很难提供一种全面的补充,我曾经在一篇早期的博文中说明过,爱情是欲望的双向交换。性的渴求基本上都是可以完全交换的,那么就为什么不能拉一个人性交就算是爱情呢?
这是因为爱情早已超越了兽欲,在人类开始思考性和与之相关的思想的第一时刻,爱情便已经是一种精神现象,一种思想。于是爱情的欲望,是精神欲望的表达,精神的欲望,就是弥补自身超我、本我、自我的结合体内,某种和某些不足之处。爱情的迷人就是因为对方能够帮助补充和完善自己的人格,让自己比一个人的时候更加完善和完美;而难以割舍的原因是在于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重合的地方,两个人经过调整,往往扭曲了自己原有的一部分精神性格,从而使得磨合之后自己的某些精神体系依赖于对方。正是由于这种扭曲,每一段爱情必然包含某种恨,因为潜意识对于放弃和扭曲是憎恨的。
- 为什么我不能依靠自己的努力呢?
很简单的回答就是“比较优势”。就算我的所有超我、自我、本我都强于所有人,仍然有人在某些方便相对于我具有比较优势,使得我可以关注我认为更值得意识倾注的方面。恋爱本身,就是每个人暴露精神缺陷并考察对方是否能够具有“比较优势”地予以弥补的过程。
这样的磨合其实还是比较快速的,所谓日久生情就是这个原因,当两个人又密切的相处的时候,很快就会本能的表现精神上的优势和缺陷,一旦双方有心也适合进行基于比较优势的弥补,那么很快就可以产生爱情了。
- 为什么有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呢?
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当一个人和红玫瑰在一起时间长了之后,红玫瑰对精神上的弥补渐渐的就融合进入了自身的生活,长期的生活让自己也具备了弥合这种精神的能力;那么白玫瑰具有比较优势的精神缺陷,就慢慢占据了意识的主流,成为欲望的指向了。